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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积金提取,请以官方说法为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码农    时间: 2012-7-3 11:31
标题: 关于公积金提取,请以官方说法为准
对于政策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经先后出台了两个政策“关于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以减轻购房人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那么,如何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呢?很简单。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职工本人(主买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2、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配偶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主买房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这个在公积金网站是有的,有心的人可以去看看。我就不给连接了

作者: 雨痕    时间: 2012-7-3 11:33
这个必须的,谢谢楼主!
作者: kevin    时间: 2012-7-3 11:36
地板先,哈哈哈哈
作者: 颐易    时间: 2012-7-3 19:23

作者: FAN    时间: 2012-7-3 19:24

作者: catling_vc    时间: 2012-7-5 16:25
准备好材料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吗?还是得先到单位申请?我以前未提过公积金。
作者: 限价房幻想    时间: 2012-7-5 16:34
公积金只对单位
不对个人
作者: sunyb1698    时间: 2012-7-5 16:38

作者: wyxjf    时间: 2012-7-5 16:40
明天去提取出来,避免资金睡觉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2-7-5 17:05
座等亲邻将详细的提取流程发上来
作者: huge    时间: 2012-7-5 17:36
这个一定要谢!!!!!!
作者: 雨锋    时间: 2012-7-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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