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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年10月31日起北京租房新政策: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7-10-16 20:43
标题: 2017年10月31日起北京租房新政策: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
虽然收假回来十月已过不少但是大多数人的思维还停留在9月,不过十月的变化还真不少
  比如说...十月北京即将发生的大事
  下面的消息你要知道哦~
  9月2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通知自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
  住,是这个时代永恒的话题。
  租房又是“住”这个话题里不可或缺的因素。而即将在这个月底实施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里面有多少信息我们这些租房的人儿应该注意和了解的呢,就让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吧!
  子女入学
  《通知》明确规定,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那关于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为了确保孩子能够顺利按时入学,一定要及时办理居住证,当然每个区的具体要求也不一样,请以各区具体要求为准。
  居住登记
  《通知》中指出,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根据《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三条规定,《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所以,小伙伴还在等什么啊~抓紧时间申领居住证,积分落户用的到哦~
  规范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
  《通知》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小编划重点,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这下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的钱包受到了保护呢~
  与此同时,同一天公布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明确,未来5年新供应住房中,产权类住房约占70%,租赁类住房约占30%。产权类住房中,商品住房约占70%,保障性住房约占30%。商品住房中,共有产权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约占70%。共有产权住房中,70%面向本市户籍人口,30%面向非京籍人口。
  小编再次划重点,在共有产权住房中,有30%是面向非京籍人口的,是不是离在北京有个家的目标又近了一大步。而住房租赁新政策的发布,也将我们这些租房人儿的服务保障大幅提升,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安心的在北京奋斗啦!

  but,小编之前也给大家提醒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是申请共有产权房(自住型商品房)和公租房的必要条件之一。
  所以熟悉小编套路的人,就知道小编下面要说什么了!
  北京市居住证是孩子上学、积分落户、买房租房等人生大事的必要条件啊,不要等到用的时候着急,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www.bjjzzpt.com)网约办理吧~
(来源:北京居住证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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