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后 发表于 2017-8-1 21:36:12

关于海淀北部地区4-4街区HD00-0404-600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来源:http://hd.bjghw.gov.cn/web/stati ... 5d97f1e6b90030.html


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7月13日,我委海淀分局组织对海淀北部地区4-4街区HD00-0404-6001等地块规划调整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居民反馈意见15条,建设单位对居民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经分析研究,现将有关各方意见通告如下:
      一、各方没有重大分歧的意见
      1、关于建设自住型商品房问题
      居民反馈意见:建议在本地块内建设自住型商品房,加大自住型商品房供应量。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我市关于加大居住用地供给的有关部署,为保障居住用地供应,进行了本次规划调整,规划调整范围内有两个地块拟建设自住型商品房,以满足居民需求。
我局意见:该项目规划调整过程中已征求区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双方意见没有重大分歧,均予采信。
      2、关于配套教育问题
      居民反馈意见:项目周边配套学校目前只有一所中关村二小百旺分校,该校每班学生数量己达42人,如该地区再建设10万平米住宅,且调整控规没有增加教育用地,此举将增加公共教育的负担。
      建设单位意见:此次规划调整居住规模增加,已组织对该地区的教育配套指标进一步研究校核,对于缺少的配套教育用地,拟在项目周边地块补充增加统筹解决,以满足规划调整后的基础教育配套需求。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没有重大分歧,均予采信。
      二、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关于配套商业问题
      居民反馈意见:该项目地块所在地区已经有多个大型居住社区,此次规划调整将商业金融用地调整为居住,周边缺少配套商业,居民购物需到较远的商城,生活不够便利。
      建设单位意见:此次规划调整经过了多次专题规划研究和论证,商业金融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将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7号)的相关要求及标准,在项目方案中配置相应的商业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我局意见:为保障项目公服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将严格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配置相应的商业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2、关于交通设施问题
      居民反馈意见:项目周边虽然开通了地铁16号线,但附近大型社区较多,地面交通压力很大,此处再建设10万平米的二类住宅,无疑会加大交通压力。
      建设单位意见:为保障该地区交通服务水平,经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已在项目地块内增加了两条南北向规划道路及一条东西向道路;结合该项目周边现有道路及其他未实施的规划道路,可满足规划调整后的地面交通需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特此通告。

SBGRBQ 发表于 2017-8-2 08:38:52

这个地块不是医院吗?

山后 发表于 2017-8-3 14:19:01

SBGRBQ 发表于 2017-8-2 08:38
这个地块不是医院吗?

本帖内容就是最新规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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