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易 发表于 2011-8-13 11:20:45

结婚有风险,买房需谨慎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今天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仔细阅读后的感觉就是:结婚有风险,买房需谨慎!

正好看了一个冷笑话:
丈母娘们的择婿标准:有车有房,存款百万,精力旺盛,身体健康,单身一人,父母双亡..............

山后 发表于 2011-8-13 13:46:46

个人观点:新婚姻法以及这次修订是进步

冰情雨季 发表于 2011-8-15 19:37:02

进步的同时离婚没成本,变相支持只同居不结婚,婚前要彩礼,生孩子要教育基金,女人自立创业推迟生孩子时间,或者就不生孩子,因为老了没钱没保障

泓含 发表于 2011-8-17 10:14:19

同意楼上意见,男性没有了离婚成本,女性更少了保障,结不结婚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不结自己养自己更好

飘渺 发表于 2011-8-19 07:22:20

冰情雨季 发表于 2011-8-15 1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进步的同时离婚没成本,变相支持只同居不结婚,婚前要彩礼,生孩子要教育基金,女人自立创业推迟生孩子时间 ...

结合社会的产物,现实与经历的体现,犀利!

冰情雨季 发表于 2011-8-19 07:52:42

回复 泓含 的帖子

是啊,干脆女人自己创业,找个优质种子生孩子自己带更好,婚姻法没有人情味啦

肇文儿 发表于 2011-8-20 08:15:36

的确是种进步,婚姻回归本质,男女地位才真正平等。
能独立创业,还怕和自己所爱的人共担风雨吗:)
婚姻中女人不该是弱者

流浪飞翔鸟 发表于 2011-8-20 09:44:52

ZHAOWEN1999 发表于 2011-8-20 08: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的确是种进步,婚姻回归本质,男女地位才真正平等。
能独立创业,还怕和自己所爱的人共担风雨吗
婚姻中 ...

的确是种进步!!

流浪飞翔鸟 发表于 2011-8-20 09:48:17

泓含 发表于 2011-8-17 1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上意见,男性没有了离婚成本,女性更少了保障,结不结婚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不结自己养自己更好

个人观点:不太赞同,如果一个人的婚姻只靠对方舍不得分一点儿财产给对方,那将会有更悲哀的事情发生!!回归本质的婚姻应该靠情感来维系才能走得久远!

山后 发表于 2011-8-20 09:49:50

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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