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6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保障房将以40平方米小户型公租房为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9:2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晚报

国务院昨天发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今后,4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公租房将成保障房主体。

规划提出,将重点发展公租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公租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资机构。

在基本公共教育方面,规划要求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可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在劳动就业服务方面,将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实名制,尽快实现一人一证、全国通用。社会保险将逐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医院。同时,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9:30:44 | 只看该作者
新京报讯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部署会昨日召开。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北京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5.7万户搬迁改造任务,推进113个棚改项目全面启动实施。

同时,继续加大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试点力度,加大社会单位趸租力度,探索试行“青年成长计划”、“老人关爱计划”等分配方式,对公租房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毕业大学生可通过一个平台集中申请,然后集中分配。

棚户改造明确回迁原则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上,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已分解至各区县。

会议要求,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下达的任务指标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算好资金平衡账,确保完成今年5.7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各区县要加强对定向安置房的分配管理。同时,要积极盘活存量,大力推进货币拆迁安置。

会议首次公布了棚户区改造整个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原地回迁一户一套,异地安置最多两套”的补偿安置概念,首次被明确提出。

按计划,到2017年底,北京将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保障房力争开工15万套

会议明确,今年全市要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10.5万套,各区县力争完成15万套开工任务,竣工8万套,全市开工建设公租房不低于2万套。

同时,继续加大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试点力度,海淀、朝阳、丰台、房山、大兴、通州、顺义、昌平都要开展试点。加快公租房配租进度,今年要力争配租公租房2万户以上。并加大社会单位趸租力度,探索试行“青年成长计划”、“老人关爱计划”等分配方式,助力青年职工发展,方便居家养老。

解读

1

“青年成长计划”

刚毕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不用依托单位

对于“青年成长计划”,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来源于去年的一份政协提案。提案建议,公租房应加大对刚毕业大学生的支持,开辟申请和分配的通道。

这位负责人说,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不高,需要过渡性的租房,而公租房的租金不高,租期稳定,符合大学毕业生的需求,也可降低他们的经济压力。

去年,北京出台了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的新规,公开摇号的公租房如果还有剩余,将面向全市实行“先到先得”,如果依然有剩余,可面向社会单位趸租。

“我们计划的是最后还有剩余的这批房源,可以拿出一部分集中面向刚毕业大学生,他们可以通过一个平台集中申请,然后集中分配。不一定要拘泥于依托单位。”这位负责人表示,至于通过何种途径申请,目前尚在研究中。

解读

2

“老人关爱计划”

老人、子女申请公租房 房源拟分在一起

对于“老人关爱计划”,市住保办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申请公租房,如果子女年满18周岁,就必须单独成户申请公租房。“如果老人和子女都要申请,就会是老人申请一套,子女申请一套,分别摇号。但有时候摇出的号排位差距较大,这样最终分配的房子可能距离较远,不方便子女照顾老人。”

他表示,该计划拟规定,对老年人给予优先照顾,遇到这种情况,老人和子女申请公租房,在摇号时两个申请会“绑”在一起摇,摇出号后,老人和子女都各自选择,这样他们就可以选择两套靠在一起的房源,方便子女照顾,实现居家养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6-4 11:10 , Processed in 0.166632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