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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物业与业主车位沟通会的汇报与对后续沟通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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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7 23:2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永夏 于 2014-4-17 23:36 编辑

各位shanhou网友,大家好

我这次在隔壁的haidian123网站报名参加了416日物业召开的关于温泉凯盛家园车位意见沟通会,一直到会议的前一天晚上,都没有任何业主向我自荐参加会议,所以我就自己请假去参加了。详细的汇报已经发在haidian123的网站了。

考虑到我也在shanhou网也发了意见征集帖,不少业主也在这里发表了不少意见。所以我在这里也写一个汇报吧。

另外,因为我本人以后将不再参加这件事情的后续意见沟通会,我会把对后续意见沟通会一些建议附在在每个话题的后面,希望对参加后续意见沟通会的业主有一点小的帮助。

开篇-致谢

我还是喜欢把致谢放在最前面。非常感谢
7姐和论坛对这次沟通会的帮助。非常感谢这里还有其他群里向我反应意见的网友。

特别想感谢的就是某个群里的一个网友,给我写了一个非常有条理和见解的意见书。我后来的意见总结就是以他的建议书为骨架的。

特别篇-致那位为打开2区西边靠幼儿园的那个门而天天顶贴的老先生

这次沟通会一开始,郭经理就主动提到他们收到了包括您和其他不少业主对2区西边靠幼儿园的门不开放造成业主出行不方便的反应。物业起初关闭这个门是因为出门就是建筑工地,如果开了门,就会导致工地上的一些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小区,会带来小区安全的一些隐患。

但是这个门的关闭的确已经造成很多业主的出行不便,所以物业已经决定安装一个门禁卡,以后业主可以凭自己的门禁卡自由出入。具体的设施安装应该是计划5月。

大家可以关注一下这个设施安装的进展。

另外,小区里面其他几个像这样目前被锁住的门以后都会装上门禁卡,业主可以凭卡自由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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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9-18 13:58:14 | 只看该作者
地上停车位里面,小区门外的一区和二区间的道路上划的停车位,个人感觉物业更无权出租,这应该属于市政道路;物业现在市政路上设置岗亭,是临时使用,各位有没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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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9-18 12:44:13 | 只看该作者
永夏 发表于 2014-4-17 23:23
沟通会的汇报与对后续沟通会的建议(上)

现在回到主题吧。

(2)        小区地上地下的车位归属权:
我们小区的车位是规划车位,因为开发商并没有出售车位,所以地下车位的归属是属于开发商的。地上车位的归属目前还未明,但是有一点明确的是:地上车位也不属于业主。

参会的业主提到了我们的公摊,物业的答复是:地上地下的车位所占面积都没有计算到我们的公摊里面。

看看物权法怎么说的: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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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9-18 12:10:05 | 只看该作者
无论地上还是地下,是不是归开发商,不是开发商或者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就能决定的
我还是那个意见,既然说归开发商,把独立的产权证拿出来看看吧
从拿地到现在这么多年,如果归开发商,这么大的企业还拿不下来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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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4-9-18 11:59:02 | 只看该作者
地上车位的归属权到底是属于谁的呢?物业应该把小区地上车位的权属证明文件出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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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9-18 11:48:00 | 只看该作者
据悉,地下车库是人防空间,归属政府人防办所有,而非开发商,平时的功能是停车场,开发商或者物业是不能用作其他功用的。这部分车位的使用,必须通过人防办,所发生的水、电、通风、管理等费用,从车位租赁费中发生,这也是地下停车场租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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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9-18 11:27:51 | 只看该作者
真是给物业做了大贡献啊,这胳膊肘真是拐的角度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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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9-18 11:25:08 | 只看该作者
如今看来,除了收费外,别的都没做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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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4-24 09:36: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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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4-22 22:39:27 | 只看该作者
既然这些发起人说不代表其他业主的意见,又为什么在这里发帖征集意见呢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你们既然只代表自己,就不用在这里发贴了,你们和物业沟通全部属于个人行为。关于车位的任何问题都应该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沟通协商。  
在论坛上的热心网友都用的是网名,你们是不是真正的业主?都无法证实,由何谈公信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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