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志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集体户口转上庄的有关政策收集及讨论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6: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指的是海淀房管局的居住证明。物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只有在交房后才有物业服务,才可以出具证明。

因为不少新建楼房交房入住若干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所以有这个说法。

个人以为,入户至少在交房后,在有物业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5-17 17:11 , Processed in 0.163507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