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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sert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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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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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1: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物业管理的各方主体:业主、建设单位、政府及相关部门、物业公司。
试想,单纯只维护哪一个的利益能把小区建设好么?想成事哪一个恐怕都绕不开。
单一一方的利益绝不代表社区利益。所以,为什么说这活儿难干,因为要平衡的各方关系太多太复杂。
是好事儿,前途光明,道路曲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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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9 08: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唯心逍遥 发表于 2014-10-8 21:01
如果物业费便宜1毛钱,2000套60平米算也有1w2的“月薪”了,业主大会是不是可以聘用一个专职的?

专职的?哈哈,说句大实话吧。
干好了就是两边儿搞平衡,抹稀泥,干不好那叫里外不是人儿,您琢磨吧。
钱的问题好解决。但众口难调啊,估计得活活儿累死。
要不,您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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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9 15: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MaggieQQ 发表于 2014-10-9 09:01
怎么哪哪儿都有你的事儿啊?就因为你这样的物业从业人员,业委会成立第一件事就是把这种不负责任的物业扫 ...

唉,实话都不大入耳啊
抱着这种目的成立起来的业委会,被操纵那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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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0-10 08: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唯心逍遥 发表于 2014-10-9 21:49
这么信誓旦旦的
怎么光下结论呢,能不只泼冷水,也科普下手法、经验教训啥的嘛?
成天发这种帖子,到底 ...

不是光下结论泼冷水,实在是见识了很多过程,希望——失望——气愤——最后只能呵呵,当个笑话看,就像和珅对乾隆,你玩儿我来我玩儿你。
手法,流程?有现成的文件。
经验教训?
最好别碰,干了白干算轻的,弄不好替别人干了还替别人数钱。
我的意思是一切都想清楚了再动不迟,记住,这不是你们家,也不是你们单位,你要领导一个社会,引导一个庞大的群体,就像国家,业主就是你的人民,都自己掂量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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