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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健走马拉松嘉年华------挑战十万步(8点45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门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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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16:2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可能跑不完42.195公里的全程马拉松
    但我们相信,在同伴的鼓励下,你一定能走下来!
         3万步半程马拉松   6万步全程马拉松
    日行十万、挑战自我、冲击极限
         106日,你能走多少步?
    唤醒内心深处的激情,
    享受与大伙们一路同行的快乐时光,
    万步网第二届挑战十万步健走嘉年华活动。
    更希望咱们山后论坛可以组建一支自己的队伍来参赛!
    咱们不见不散!

    活动地点: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或个人自选地点
一、大赛简介
    “挑战十万步”万步马拉松嘉年华大赛由万步网主办,以健走为运动形式的全国性盛会。没有年龄限制、不设比赛场地、没有人数要求,任何人或团队都可以报名参加。比赛不以成绩为重,健走线路大征集、健走嘉年华故事、挑战十万步、边走边拍等环节以嘉年华的形式呈现,更注重自娱自乐。参赛选手还可以自由组成团队参加团队角逐。
二、大赛目的
        宣传健走运动,使健走爱好者有展现自我的舞台,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并体验,养成健走运动习惯,享受健康生活。
三、大赛意义
    这是一个健走运动文化传播的平台
    一次万众瞩目,运动与健康完美结合的活动
    一场交朋结友,呐喊喝彩的嘉年华聚会
    一项不受地域、场地和年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的健走比赛
    一段充满动力、燃烧激情、挑战自我、超越极限的人生经历
    一场规模超过奥林匹克的宏大赛事
    这就是万步网“挑战十万步”健走马拉松嘉年华大赛!
四、奖项设置
    凡参与大赛的选手,达到一定的成绩或获得优胜名次,均可获得精美奖品或纪念品。凡达到一定成绩或优胜名次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奖项,具体如下:
    挑战十万步英雄榜
    参赛者须在数据上传期内上传比赛日健走数据,大赛成绩统计以比赛日当天万步网计步器数据为准。评奖规则如下:
    健走数据不少于10万步,获得相应积分,和“2012挑战十万步英雄”勋章及精美礼品一份;
    健走数据在60000 ——99999步,获相应积分,和“健走马拉松”勋章及精美纪念品一份;
    健走数据在30000——59999步,获相应积分,和“健走半程马拉松”勋章及精美纪念品一份;
    健走数据低于29999步,不参与评奖;

   “挑战十万步”成功奖评奖规则
    在万步网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获得参赛资格和参赛序号;
    持有计步器的万步网会员(购买或租赁万步网计步器);
    10月6日当天进行了健走活动,并在规定日期内有效上传数据;
    以健走步数为评比依据,超过10万步的选手获得万步网荣誉勋章及纪念品一份。
    团队规模奖评奖规则:
    团队成员均获得参赛资格和参赛序号,并成功组队;
    团队所有成员在比赛日当天万步网计步器数据不少于10000步;
    团队成员在10月6日当天健走数据均须超过10000步,如有成员未达到10000步,则团队失去参加团队挑战奖评选资格;
    以团队成员人数为评比依据,团队健走成员人数最多的前三名分别获得一、二、三名。

    报名方式及更多详情参见万步网官方网址(本论坛下面有万步网的链接)http://www.wanbu.com.cn/NewWanbu/App/OutdoorAct/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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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山民币 +60 收起 理由
阳光lly + 50 生命在于运动
格物 + 1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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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18 16:34:17 | 只看该作者
不管去不去,先坐沙发

点评

参加一下吧,非常能走的河马同学  发表于 2012-9-19 10:55
就知道坐沙发  发表于 2012-9-1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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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18 16:40: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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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18 16:41:01 | 只看该作者
不一定去,去了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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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去,你是御用摄影师呢  发表于 2012-9-1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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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9-18 16:54: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chlai 于 2012-9-18 16:54 编辑

支持,尽量安排一下自己的时间

点评

欢迎啊  发表于 2012-9-1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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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9-18 22:14:0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应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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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应该去了啊  发表于 2012-9-1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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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9-19 04:54: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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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9-19 04:54: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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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9-19 04:58: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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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9-19 08:36:56 | 只看该作者
我要参加,先报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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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非常欢迎大美女一家三口参加  发表于 2012-9-1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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