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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策问答丨外埠儿童能在北京上医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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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1: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微信公众号:首都之窗


一周政策问答
最近流感高发,不少人纷纷中招,在看病就医的同时,医保便显得格外重要。本期一周政策问答为大家精选了一些与医保相关的政策,希望大家都能健健康康!



Q1:外埠儿童能在北京上医保吗?
父母都在北京工作有居住证,孩子在北京出生、外地户口,能在北京上医保吗?
� �市人力社保局
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件的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含在京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以及下列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人员:1、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2、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的初中往届生及22周岁以下的高中往届生;3、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4、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内地民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5、非本市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未成年子女;6、在京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7、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到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Q2:�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什么时候扣钱?涨多少钱?
有文件规定每年11月底是下一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最后期限,今年我在历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存折上的钱从9月以来一直未扣,请问何时缴费?�
� �市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度是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第一年,集中参保期暂时调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底。享受待遇时间仍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网上自助缴费:1、每月24日18:00点,全市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账号(附件:合作银行支持扣款银行卡及存折)进行扣款。2、当月扣款不成功的,次月5日至20日之间,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自助(可扫二维码)缴费。

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城乡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Q3:父母投靠子女进京,可否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均已60周岁以上,办理了户口进京,可否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父亲是在单位厂里医院享受大病报销,母亲单位每年缴纳几百元从未享受过医保待遇,近7年多都是在北京居住,看病都是自费。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参保一老?
人力社保局
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件的规定,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及下列人员:1、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2、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3、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且无基本医疗保障,来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4、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回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及其配偶。

本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除提交本人电子照片外,还应当提交下列相关证件: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且无基本医疗保障,来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基本医疗保障证明。 符合上述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具体参保手续和材料的问题,可向社保所进行详细咨询,或通过社保所向参保地区人力社保部门咨询。

Q4:集体户口是否可办理北京新生儿医保?
孩子出生四十多天,户口为海淀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否可办理北京新生儿医保?如果将来户口迁移或变更至其他区,影响医保卡使用吗?
市人力社保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原来执行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京人社医发[2011]105号文件,其中287号第二条参保人员范围包括: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散居婴幼儿。第六条规定: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参保人员,由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其他人员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05号文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在小孩出生90日内,可携带孩子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等相关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若将来户口迁移,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所做变更,不会影响医保卡使用。

Q5: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如何给孩子上社保?
孩子爸爸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孩子9个月且户口跟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
请问:1、给孩子上医保必须先办理孩子随迁吗?需要单独随迁孩子还是必须配偶孩子一起随迁?2、由于目前居住地址有变化,必须先变更工作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才可以在现居住地社保所上医保吗?3、申请工作居住证随迁孩子和同时居住地址变更,可以一次提交吗?
� �市人力社保局
如果想给子女办理参加本市“一小”医疗保险手续,应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然后再办理子女随往手续。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可以只办理子女随往,母亲不用必须办理。持有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个人信息变更时(如户口变更,住址变更,孩子随往),可以一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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