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年志仁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装修大咖年志仁坐堂问诊装修顽疾

[复制链接]
51#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0:39:38 | 只看该作者
违章处罚
抛开法律层面的约束,单纯从技术角度考虑,任何墙体当然可以开门,无非是要做好提前加固工作,通常采用的加固方法为粘钢或碳纤维等方式,但这个加固方案及拆除施工作业均必须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完成,而且还要是在物业允许的情况下,并且一定要先嵌入槽钢,而且,门不宜过宽,但建议还是不要动承重墙,因为邻居是有权起诉你并要求你恢复的。
墙体机构可以随意改动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0:40:23 | 只看该作者
违章处罚

抛开法律层面的约束,单纯从技术角度考虑,任何墙体当然可以开门,无非是要做好提前加固工作,通常采用的加固方法为粘钢或碳纤维等方式,但这个加固方案及拆除施工作业均必须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完成,而且还要是在物业允许的情况下,并且一定要先嵌入槽钢,而且,门不宜过宽,但建议还是不要动承重墙,因为邻居是有权起诉你并要求你恢复的。
                              墙体机构可以随意改动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0:40:50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各地都会有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其中都会有关于承重墙的规定,比如上海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承重墙不可随意拆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7-6-22 10:51:33 | 只看该作者
我厅和卧室中间有个墙,如果不是承重墙,想拆除的话,拆除需要装修公司帮忙,那费用是怎么算呢?这个有统一规定没有,是按墙的平米算还是按占地面积算啊。我的这面墙上面是窗户玻璃,等于真正的墙体就是一半面积,比如这整栋墙面是15平米,但上面是窗户根本不用砸,旁边还有个门,整个需要砸的墙面也就8平米左右,他这个拆除工程是怎么收费的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17-6-22 10:54:32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如果我请人自己砸,砸的砖块都没有移走,装修公司肯定需要清理,那他们会单独收费吗,清理屋子垃圾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17-6-22 13:31:22 | 只看该作者
满满的坑,满满的套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17-6-23 07:59: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师您好,我家目前才做了水电,您说的好多问题都中招了,报价中拆项,水泥沙子另加钱,而且还出现同一电线管中有天津小猫、元洲装饰专用线、还有一种不知名的线,专用装修线不是应该仅在那个公司内部使用吗?我家咋会出现?而且那个师傅之前报价时明明写的是昆仑线,后来他和我们说昆仑线假的多,要改成慧远,可是实际看的时候怎么慧远基本上也没有?另外厨房线本来配的是4平方的线怎么也成2.5平方线?这都合规吗?绕线什么的就不用说了很明显。水路方面,说是改,居然有好几处把之前房子配的管子又接回去,这是什么情况?我总觉得不对劲,就让他停工了,您说我这种情况正常吗?现在我还得付他钱不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17-6-26 14:19:1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还是有不少的人会选择在夏季装修,因为甲醛会散的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楼主| 发表于 2017-6-26 18:47:22 | 只看该作者
无与伦比 发表于 2017-6-22 10:51
我厅和卧室中间有个墙,如果不是承重墙,想拆除的话,拆除需要装修公司帮忙,那费用是怎么算呢?这个有统一 ...

1.装饰公司会按项收费具体多少钱要和施工队商量。2.按:(60-90/㎡)X总共平米数,进行收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0#
 楼主| 发表于 2017-6-26 18:47:42 | 只看该作者
无与伦比 发表于 2017-6-22 10:51
我厅和卧室中间有个墙,如果不是承重墙,想拆除的话,拆除需要装修公司帮忙,那费用是怎么算呢?这个有统一 ...

1.装饰公司会按项收费具体多少钱要和施工队商量。2.按:(60-90/㎡)X总共平米数,进行收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4-27 04:46 , Processed in 0.18909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